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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源自 呂秋遠律師facebook

 

有個朋友希望我用十點來回答一個問題,就是她先生希望她可以當全職的家務管理者,但是她現在的工作環境不錯,所以,婚後到底該不該選擇工作,還是當家務管理者,就成為她很頭痛的問題。但其實我知道,她已經有答案了,所以我只是在寫廢文而已。

 

1.關於工作,其實也是關於選擇。選擇就要負責,不要老了再來卸責。你只需要為自己選擇,不要為夫為子,請你為自己。

2.現在逼人家結婚,以後人家就會逼你離婚。不要,千萬不要因為工作累了,想要找個人依賴,所以選擇結婚。也不要,千萬不要因為懷孕,想要找個人負責,所以選擇結婚。

3.全職的家務管理者工作,工作份量很重,而且:沒有升遷,最多是升格為婆婆,那你要等至少20年,有20年才升遷的工作嗎?沒有同儕,大概就是姑嫂,但是華妃不會是好惹的。沒有薪水,他給你的錢不是薪水,是家裡開銷,而且你要負責把一萬當三萬用。

4.有些男人即使有外遇也不願意離婚,原因就是他可以花一點點錢,就可以有一個清潔人員、父母的看護工、保母、出氣包、充氣娃娃、接送孩子司機、洗衣店員工。而第三者就負責打扮得漂亮陪他,他幹嘛要離婚?

5.如果選擇擔任家務管理者,最好先寫好婚前協議書,把所有的日常家用開銷、未來的購屋登記所有人談清楚,包括你自己的零用錢,最好連離婚時的剩餘財產都一併談妥,否則日後「發生事情」時,就會有很多難解的經濟問題。而且,一定要讓他知道,你不是伸手要錢,而是他本來就該給的。

6.記得每天要把孩子交給先生二個小時,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或是咖啡店,享受自己的個人時間。或者是假日至少要有一天跟朋友出門,到哪都好,把小孩與所有家務都交出去,給誰都好,就是要休息。或者,如他所說的,任性。

7.每天都要吸收新知,不要只看大尉,他很帥沒錯,但是你又不是Beauty,他永遠都不是你的。你要想著,有天如果要離婚,你有多少謀生技能,贍養費是可遇不可求的,不要老是想著跟男人要很多錢。因為,他到時候不一定有錢,有錢也不一定給你。

8.隨時保持可以離婚,喔,不是,是復職的狀態。要跟以前的同事多保持聯繫,或者是隨時學習新的工作技能。這樣可以讓你留白的家庭生活填滿,而且有萬一的時候,身上不會只有一萬。

9.伸手要錢很痛苦,所以如果可以,請量力而為的兼差,或者寫在婚前協議書上,以免他說你是米蟲。不要隨便投資,除非出錢的人同意。更不要沒有經過先生同意,把他賺的錢借給任何人,包括親戚,這不是你該決定的。

10.習慣依賴別人的人,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,請三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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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phops9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